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英雄大道2299號,法定代表人:鄒道文,注冊資金:10000萬元人民幣,是一家專業致力于汽油抗爆劑甲基環戊二烯三羰基錳(MMT)等石油加工專用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廠區位于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水湖工業園化工集中區,該企業現已建成1500t/a甲基環戊二烯三羰基錳(MMT)、600t/a一氧化碳、5000t/a高純氯化錳(其中1200t/a作為MMT生產原料)和20000t/a硝酸異辛酯(C99)生產線、10kt/a異壬酸生產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其中MMT、一氧化碳產品生產裝置于2020年底停運閑置至今,并已向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報備。現役裝置已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5年10月7日,許可范圍為甲基環戊二烯三羰基錳(1500t/a)、一氧化碳(600t/a)、高純氯化錳(5000t/a)、硝酸異辛酯(20000t/a)、異壬酸(10kt/a)、異辛酸(副產品,545.8t/a)、戊酸(副產品,185.75t/a)。 企業在役高純氯化錳生產裝置涉及的原料有:錳片、鹽酸、氫氧化鈉。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調整),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鹽酸、氫氧化鈉、氫氣、硫化氫(廢氣)、磷化氫(廢氣)等;在役硝酸異辛酯生產裝置置涉及的原料有:異辛醇、97%硝酸、濃硫酸、固堿(固體氫氧化鈉)等,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固堿(固體氫氧化鈉)、97%硝酸、濃硫酸;在役異壬酸生產裝置置涉及的原料有:甲醇、二異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混合物)、銠催化劑、液氧、氮氣(壓縮的)、R134a(制冷劑)以及天然氣(鍋爐燃料)、硫酸、碳酸鈉、催化劑等。中間產物有:一氧化碳、氫氣、異辛醇、異壬醛、異辛醛、戊醛。副產品有:異壬醇、辛烷、異辛酸、戊酸、二異丁烯、縮合物(醛、酸縮合)、石蠟(裂解多聚物),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有:甲醇、氧(液化或氣體)、氫氣、一氧化碳、丁烯、氮氣(壓縮的)、天然氣、(辛烷、二異丁烯)混合物、異辛醛、戊醛、戊酸、二異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硫酸等。 企業在產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甲醇、氫氣、一氧化碳、天然氣、硫化氫(尾氣)、磷化氫(尾氣),異壬酸項目中甲醇裂解生成氫氣及一氧化碳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裂解工藝;二異丁烯經羰基化反應生成異壬醛、丁烯經羰基化反應生成戊醛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烷基化工藝(該工藝同時伴有加氫副反應);異壬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異壬酸、戊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戊酸、異辛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異辛酸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氧化工藝。硝酸異辛酯合成過程中,異辛醇與硝酸/硫酸反應屬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硝化工藝。企業廠區在役的儲存裝置甲類罐區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硝酸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項目組成員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羅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報告編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占興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受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評價小組于2025年5月對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的生產現場進行了勘察。并將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不符合項/隱患項和整改措施及建議書面告知該企業,安全隱患和整改措施及建議具體內容如下: 1、氯化錳車間一層氮氣鋼瓶無防傾倒措施,防爆插頭蓋板松動。 2、液堿罐區儲罐無介質名稱標識斗; 3、異辛醇罐區南側泡沫液儲罐的液位計管道腐蝕嚴重,未及時做防腐處理。 4、甲類罐區儲罐介質標識掉色,不清晰; 5、人員定位系統未覆蓋氧化車間; 6、氯化錳車間2F設置休息室床鋪。 | |||
評價結論 | 1.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版),該企業涉及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有:97%硝酸、98%硫酸、鹽酸、固堿、液堿、甲醇、二異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和2,4,4-三甲基-2-戊烯)、辛烷、液氧、氫氣、一氧化碳、丁烯、戊酸、異辛醛、戊醛、氮氣(壓縮或液化的)、天然氣、柴油等。 本次評價涉及的產品有:高純氯化錳(5000t/a)、硝酸異辛酯(20000t/a)、異壬酸(10kt/a)、異辛酸(副產品,545.8t/a)、戊酸(副產品,185.75t/a)、辛烷/二異丁烯混合物(副產品,2077.5t/a)、縮合物(高分子量的醛、酸縮合物,副產品,250t/a)。 因企業甲基環戊二烯三羰基錳(1500t/a)、一氧化碳(600t/a)生產裝置停運多年,且未進行自動化提升改造工作,本報告未予評價,若企業后期要重新啟用,應完善開車手續申請和落實相關改造、驗收工作,并重新進行安全評價。 2)該企業使用的原材料中硫酸、鹽酸屬于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一氧化碳屬于高毒物品,硝酸屬于易制爆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劇毒化學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涉及的甲醇、氫氣、一氧化碳、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企業在役裝置硝酸異辛酯合成過程中,異辛醇與硝酸/硫酸反應屬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硝化工藝;異壬酸合成過程涉及的化學反應包括裂解反應、羰基化反應、氧化反應等,其中甲醇裂解生成氫氣及一氧化碳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裂解工藝;二異丁烯經羰基化反應生成異壬醛、丁烯經羰基化反應生成戊醛、庚烯經羰基化反應生成異辛醛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烷基化工藝;異壬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異壬酸、戊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戊酸、異辛醛經氧氣氧化反應生成異辛酸的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氧化工藝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氧化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企業在役裝置涉及的甲類罐區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硝酸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6)該企業在役裝置生產運行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灼燙、機械傷害、坍塌、淹溺、車輛傷害、毒物、高溫、低溫、噪聲與振動。其中,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高溫、低溫、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2.企業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企業前期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近三年新增的異壬酸項目取得了江西省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2019年01月25日),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0199-26-03-001712,企業所在地位于南昌市規劃的白水湖工業園化工產業集中區,企業于2023年10月10日申報認定了南昌市化工重點監測點,并通過了審批和公示。因此,新增的異壬酸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當地產業政策和布局。 2)企業廠區與周邊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周邊河流等八類場所的距離符合安全間距的要求,外部防護距離滿足要求。 3)企業廠區所在地的水文、地質、氣象等自然條件良好,對該企業的運行影響較小,企業周邊生產、經營單位及人員活動正常情況下對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直接影響較小。 3.該企業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1)該企業建筑與周邊環境的關系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等法規、標準。 2)廠區平面布置及防火防爆、防急性中毒窒息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廠區內部建筑之間的間距按規范要求進行建設,建筑結構、耐火等級、防雷防靜電設施、安全出口等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設置的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防高處墜落、防灼燙的設施和措施設置合理、合規。 3)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該企業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能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硝酸異辛酯、異壬酸、氯化錳等在役裝置已按照《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的要求開展了全流程自動化改造,并通過了安全驗收,符合相關要求。 4)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為該企業生產配套的供水、供電、供氣來源可靠,能夠滿足生產需要。 5)項目與設計圖紙的一致性:企業近三年新建、改建項目、工藝設備變動情況委托了正規設計單位進行了設計并出具了相關圖紙,廠區總圖、設備布置、工藝流程、自動控制系統等與現場情況一致。 6)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環保部,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了資格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企業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企業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并購買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該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江西省印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關于人員學歷的要求。 7)應急救援有效性:該企業按期修訂了應急救援預案并在相關部門備案,成立了應急救援小組,配備了適用的應急救援器材、設施,每年初會制定年度演練計劃并按期開展現場演練,應急成員具備基本的應急知識和相關技能。 8)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近三年內新、改建的項目依法履行了安全“三同時”手續。 4.綜合結論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裝置運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的安全性較好,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業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技術、安全、設備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有關從業人員學歷資質符合要求。工藝采用的DCS、SIS系統符合設計要求、且運行正常。企業近三年未發生安全事故。評價時生產裝置和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近期企業對報告提出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消除,企業按要求完成了自動化改造提升,生產現場與設計一致,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5.05.1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08.20 | |
現場參加人員 | 杜凡奇、企業負責人(羅浚溢)、李云松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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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